今日论语_品牌专区_新民网_为民分忧 与民同乐

首页

数字报纸

评论

视频

新民e会

论坛

资讯

购物

汽车

晚报科教

上海慈善基金会官方论坛

手机新民网

法院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品牌专区 > 今日论语

 新闻列表页
  • [今日论语]总结“文革”教训坚定依法治国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11 14:14
      吴邦国委员长9日下午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如期实现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他还在报告中特别提到了总结“文革”教训。他说:“这里要强调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并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但是,在“文革”中又如何呢?王兆国副委员长去年12月21日指出:“十年‘文革’内乱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度遭到严重破坏,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几乎都陷于停滞状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受到严重影响。这个教训极为深刻。”   现在的40岁以下的青年人中,或许有许多人几乎不清楚“文革”是怎样的岁月,而经历过的人,则有不少人对“文革”刻骨铭心。那是怎样的岁月?公检法机关被砸烂,造反派组织可以任意剥夺上至党和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公民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文革”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就必须总结“文革”的深刻教训。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文革”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有人践踏法律,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不是连共和国国家主席拿着《宪法》也难以自保吗?因此,首先要强调任何个人、单位、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依法行事;其次,要强调所谓的“大民主”绝不是真正的民主。“文革”中“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危害,是何等深重。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为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民主、监督、表达民意、信息公开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样的局面值得珍惜。但是,也有个别人把互联网当成了“大字报贴报栏”,任意在网上发布不实乃至违法信息,任意公布公民隐私,甚至任意污人清白、损害人格。这些人似乎忘了,在互联网上发言,遵守法律是前提。此外,公民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必须理性、合法。   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正是总结了“文革”的深刻教训才成为共识。今天,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指日可待,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然任重道远。 [全文]
  • [今日论语]官员代表更要讲真话不说空话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10 14:06
      代表委员在两会上要讲真话,这似乎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而公众对代表委员讲真话的期望,更多地会落实到官员代表身上。   官员代表参加两会参政议政的意义,不仅在讲,还在于听,更有示范作用。如果官员代表空话连篇,那其他代表何来热情慷慨陈辞?不可否认的是,有人对官员代表讲真话的期望值并不高,比如,曾经担任过全国人大代表的作家彭学明近日在羊城晚报发表文章说:“两会期间,知识分子代表和农民代表,最让人尊重。官员代表,最让人可怜。企业代表,最让人喷饭。知识分子代表最讲真话。农民代表最讲实话。官员代表最讲空话。企业代表最讲鬼话。”   这么说,或许有点绝对有点夸张,但透过“官员代表最讲空话”的判断,不能不令人担心:假如官员代表不能说真话,那他怎能反映真实民意?怎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又怎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两会议题的深入,透过媒体的报道,我们看到还是有不少官员代表,敢讲真话,能讲真话,他们是官员,但更是代表,他们越是讲真话,就越是受人敬重。比如,作为代表,卫生部部长陈竺说,国家的卫生总费用当中,政府的投入还是太低,“地方政府在经济项目方面的投入是不遗余力,几千亿、上万亿的投资,很能下决心。但在民生方面,特别是医疗方面,为什么就这么困难呢?”正视不足、直指问题,陈竺代表的发言可谓掷地有声。再比如,房价牵动万人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面对记者坦言,房价未来走势上涨压力很大,土地财政是解决房地产问题的一个难点,这样的体制机制需逐步研究并加以解决。不回避,不迎合,姜伟新代表的发言闪烁着实事求是的精神。   官员代表不敢讲真话,怕揭开了有些问题的“盖子”,得罪“上面”;怕在敏感问题上开罪了老百姓……凡此种种,说到底还是因为“帽子”“面子”,想要打铁,自身不硬,患得患失,在原则面前让步。敢不敢讲真话,对领导干部来讲,考验其人格品质;对党员干部来讲,更是党性修养的考验。   陈竺、姜伟新可以说为广大官员代表树起了一面镜子:心存民间疾苦,我气自壮,何惧之有?官员代表尤其要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不折不扣谈问题,实事求是提建议,雷厉风行抓落实,自正其冠,为其他各界代表作出表率,也为讲真话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假若官员代表多能如此,则借两会逐年推动国家、社会发展之愿,真实可期。 [全文]
  • [今日论语]公租房:蚁族改善蜗居的希望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09 13:41
      俞正声书记、韩正市长前天分别发布了同一条重要民生新闻——上海将推出公租房政策。俞书记上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要加大公共租赁房建设力度,这个方案还在酝酿中,力争在3月底公布公共租赁房政策。”韩市长下午在接受人民网访谈时说:“我今天在人民网上可以公布一下,我们下一步的初步考虑是在18个区县建立公租房。公租房主要以区域为主,无论是中心区还是其他区,都必须要有公租房。”   上海的房价太贵了,这是不争的事实。蚁族、蜗居,已经成为热门词汇。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和记者实地探访了一些蚁族的蜗居。那些大学毕业生在京沪等大城市居住陋室的艰苦状况,让有的委员当场落泪,也让读者唏嘘不已。此前,还有报道说,因为房价实在太高,使得一些已经在大城市找到工作的年青人黯然离开。我们上海,如果不能让年青人看到安居的希望,不能让新上海人看到安家的可能,总是不够美好,也会缺乏活力。现在,俞书记、韩市长透露的消息,让蚁族看到了改善蜗居的希望。   韩市长在人民网访谈时为新上海人和年青人逐步改善住房条件画出了一条清晰的路径——你刚刚参加工作,先住公租房;住了若干年,通过努力有了一定的积蓄,你再去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等到哪一年你感觉到要住大房子了,把经济适用房上市,按照市场价,政府收购,给你70%的产权钱。   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市场房,像三级阶梯,让年青人可以一步一步去实现自己的安居梦想;又像是上海这座城市开张的双臂,热情欢迎每一位有志于在上海这块热土上打拼的新上海人,给他们温暖,给他们希望。这样的姿态,正体现出海纳百川的上海城市精神。   当然,上海面临住房难题的,不仅是年青人和新上海人,还有许多住在二级旧里以下老屋里的困难群众。对他们,市领导也给出了解决方案:旧区改造和建构住房保障体系。俞书记和韩市长在前天也分别作了阐述。   上海的房价,曾经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涨得让人心焦甚至心寒。遏制房价涨幅,是政府的应尽之责。而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机制,正是遏制房价涨幅的根本之道。如果我们通过若干年的努力,能够逐步解决包括新上海人在内的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为困难群众托底。那高得吓人的房价,就吓唬不了几个人了。到那时,房价涨幅也会回到理性的轨道上来。俞书记和韩市长前天透露的消息,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希望。   因此,我把上海将在18个区县建公租房,看作是这个乍暖还寒的早春里最温暖的消息。 [全文]
  • [今日论语]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请自两会始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08 13:33
      今年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一句很抢眼的话,迅速成为媒体焦点,甚至被评价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最大的亮点。温总理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这条件如何创造?批评与监督从何起步?很自然地,我们想到了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   人大代表,本来就是人民的代表;政协委员,本来参与的就是政治协商,批评、监督政府,正是他们的神圣职责。然而,我们发现有些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最经常用的语汇,是“非常赞成”、“令人振奋”、“清新务实”、“认真解读”、“耳目一新”等等。   全国人民、北京人民创造了极好的条件,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让代表和委员一年一度在北京参政议政,兹事体大,事关国体与国本,事关执政基础。宪法赋予人大代表以神圣监督权力,包括评议工作权、审议工作报告权、质询权、询问权、视察权、建议权、执法检查权等等,自然希望代表、委员不只是鼓掌、喝彩和说些空话。   一位文艺界委员坦率地称,在几届委员的任期中,从未投过弃权票和反对票。或许,这位委员性情温和,不喜欢挑刺儿,对普通百姓来说,这无可厚非,但是,作为政协委员,在“政府工作与人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温总理语)的时候,却从来不质疑、不反对、不批评政府工作,期期以为不可。然而,类似只栽花、不挑刺的代表、委员,并不鲜见。   所幸,有不少代表、委员还是清醒的。就在今年两会,在全国政协无党派委员联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委员张抗抗对其中提及“灰色收入”的部分提出自己的看法——灰色收入到底是什么收入?所谓“规范灰色收入”,是否要将灰色收入合法化?   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几乎都是喝彩声。当然,我们并不怀疑这样的喝彩绝大部分出自真诚。毕竟,报告都是在大量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在基层和专家层面大量征集意见之后形成的,集思广益、谋定后动,读后叹服也是很自然的反应。但是,不能排除也有一部分代表、委员,已经习惯了凡报告必鼓掌的惯性思维方式,久而久之,便失去了挑刺的勇气和能力。我们知道,在一条船上,如果所有人都站在同一侧,一边倒,船就会有危险。因此,像张抗抗这样勇敢地站在另一侧质疑的代表委员,就令人肃然起敬。   其实,温家宝总理几年前就曾说过,“如果在人民大会堂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群众不关心,不议论,不提意见,不谈想法,这个报告是失败的。”可以想见,如果代表、委员也“不提意见、不谈想法”,想必也会令温总理失望吧。   当然,如果说人民批评、监督政府还不顺畅的话,最大的阻力来自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他们对批评、监督还不适应、不习惯。现在,温总理提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请自两会始。 [全文]
  • [今日论语]统计数据严谨与否事关政府形象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05 14:32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统计数据,称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这个数字引起了舆论的广泛质疑。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3月3日承认,这个数字是通过“削峰填谷”式的统计方法计算出来的,的确给公众造成了误解,今后将改进房地产价格的统计方法。这个勇于面对质疑的态度,值得肯定。   任何一个对社会经济生活略有知觉的人,对去年各地房价快速反弹、一路飙升的情景一定都记忆犹深,孰料由国家最权威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70个大中城市房价竟然只上涨了1.5%!面对这个数字我们不能不说,不是人们的能力和常识出了问题,就是统计部门的统计方法出了问题。   从马建堂局长的解释来看,板子应该打在统计部门的统计方法上。他提出从两个方面改进统计方法,针对的正是房地产价格统计方法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数据采集主要依靠房地产企业自己填报,今后要扩大到依靠调查人员访问采价及行政记录等;二是要建立房地产价格的定基制度,提出如同“股指”那样的房地产价格定基指数,以真实地反映房地产价格的波动。简单地讲,就是既要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又要调整数据计算方法。这实际上反映了多年来统计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统计社会平均工资,同样存在着数据采集范围狭小(不包括私营个体企业职工工资)、数据计算“削峰填谷”(只提供平均数,不提供中位数、众数)的弊端,从而使社会平均工资增幅屡屡超过GDP增幅,让不少工资“被增长”的人们哭笑不得。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基础数据,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采用另一种统计方法,计算出去年房地产价格涨幅为24%。24%显然是一个符合大多数居民的实际感受、因而更加可信的数据,由此可以反证,工商联房地产商会采用的统计方法是更加科学的。统计部门应该知道,“削峰填谷”得出的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房价的变化,可能给公众造成误解,但为什么仍然坚持“削峰填谷”呢?   “超低”的房价涨幅,“被增长”的平均工资,这些冷冰冰的统计数据既不可信,更不准确。统计数据是统计部门的工作产品,统计数据的温度一定意义上代表了统计部门工作的温度,统计数据要让公众感到有公信力,统计部门需要先转变工作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才能通过统计数据向公众传递信任和温暖。为避免统计数据误导公众认知、伤害公众感情,统计部门不但需要改进传统的统计方法,更应当改变传统的工作观念,真正做到尊重科学,尊重客观规律,用科学的态度、良好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取信于民。统计数据是否严谨、准确,事关政府形象。 [全文]
  • [今日论语]重大事件背后为何总有“腐败魅影”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04 14:05
      这曾是一个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为什么中国足球越搞越糟?现在,随着南勇、杨一民等人被捕,终于让世人看到答案:原来,中国足球问题的背后,是腐败。   “我为中国足协前些年失误造成球迷这么大面积伤心和失望,我代表中国足协道歉。 ”前天,足协新掌门人韦迪在一家网站接受访谈时,郑重致歉。他用“深感震惊”一词,来形容自己的感受。   是的,足协最高层如此腐败,令人震惊。不过,问题背后有“腐败魅影”,又何止在足坛?有的地方矿难频发,一查,有腐败;有的地方高速公路质量差,一查,有腐败;有的地方药价特别高,一查,有腐败……这两天上海正在审理的两起案件,同样呈现出问题背后有腐败的特点。   案件一:3月1日,闵行倒楼案的“主角”:曾身兼“梅陇镇长助理”和上海梅都房地产公司二股东“双重身份”的阙敬德和梅都公司法人代表张志琴站在市一中院被告席上受审。阙敬德被控在集体经济转制过程中,使集体企业资产“贱卖”了4246万元,自己则成为转制后企业的大股东。张志琴被控挪用“莲花河畔景苑”销售款4.4亿元。   案件二:3月3日,徐汇区废弃物综合管理所原所长赵学春涉嫌受贿一案在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赵学春利用职务便利,对他人的渣土清运业务“予以照顾”,5个月内先后9次收受贿赂共计32万元。   “莲花河畔景苑”倒楼,土方车频频夺命,堪称是去年以来上海市民最为关注的事件。原先,大家都很想不通:为什么好端端的楼会这么倒了?为什么土方车就是管不好?这两起案件审理的相关报道,让我们恍然大悟,原来这里的根子同样都是腐败。正如闵行倒楼案的公诉人在法庭上所言:“重大事故的发生,背后总有腐败发生。”   为什么重大事件、事故背后总有“腐败魅影”?韦迪反思道:“中国足协出现了这几个触犯刑律的人,反映出中国足协在日常监管、管理建设方面存在明显的政策缺失、制度缺失,同时也有体制和机制上的一些问题。”   韦迪言之有理。重大事件背后有腐败,确确实实反映出政策层面和制度层面的问题。仍以上海的两起案件为例。案件一反映出在集体经济转制过程中,监管制度尚有缺失,让阙敬德之流如此轻而易举就将集体资产“变成”私人股份;案件二反映出,渣土运输业并不像有关人士说的仅仅是为了赶工期赶进度,以至于“不得不”超速超载。土方车连连夺命,恰恰是管理制度出了大问题。   重大事件背后总有“腐败魅影”,起码给我们两点启示:其一,有重大问题发生,不妨查一查,背后有没有腐败;其二,只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反腐力度,就能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问题的发生。 [全文]
  • [今日论语]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再“政出多门”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03 13:40
      最近一段时间,湖北武汉,广东广州、江门,安徽合肥等地的农贸市场上,陆续检测出海南三亚等地产的豇豆农药残留超标。昨天,深圳又检出11批次的“毒豇豆”,毒性是以前检出“毒豇豆”的5倍之多,一时消费者谈之色变。   毋庸置疑,毒豇豆事件中,没有赢家,只有输家,菜农损失惨重,豇豆产地海南等地也遭遇信任危机,而且株连了其他地方的豇豆。这样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教训可谓惨重。反刍事情的前因后果,就不能不追问问题出在哪里?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医学专家钟南山表示,“虽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食品安全牵涉到农业、卫生、工商、质检、交通运输等十多个部门,只要有一个环节监管不到位,就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需要特别警惕。”食品安全监管环节“龙多不治水”,钟南山的判断可谓真知灼见。   由于政出多门,职能重叠,多部门貌似大家都要管、大家都能管,政出多门,最终是管不好、管不到位。这种弊端不止一次地显现,前段时间的2008年问题奶粉迟迟未销毁事件中,也让人看到“九龙治水”的影子。乳制品行业的管理办法是分段监管,养牛户、奶站、经营户、生产企业、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管理。分段管理,可以破除权力集中等问题,但分段管理也有巨大弊病,只要有一个部门不能恪尽职守,斩断一个违法的利益环节,问题奶粉就会逃脱监管。毒豇豆监管的情况类似。   当前尽管“毒豇豆”已经转化为公共事件,但相关部门仍未保持足够的责任意识。日前,海南省植保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流动站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已建立严格的豆角准出制度,对每一辆运输豆角的车,都要查验检测合格证,确保检测100%,出岛豆角100%合格。但据广东《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实际情况令人失望:港口检测站形同虚设,负责质量检查的工作人员,只是偶尔会出现在港口通道入口处,并简短询问一下司机车内装的是什么货,在当地是否经过检测后便放行。   尤须一提的是,此前武汉曝出海南豇豆农药残留超标,闻讯后的三亚市农业部门“特别不理解”,认为这种做法“太不够朋友”,不仅没有给三亚市留面子,也没有给农业部留面子,因为内部通告是业内“潜规则”。试想,有多少食品安全事件被“够朋友”、“留面子”的“潜规则”隐瞒,却无视公众健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减少乃至杜绝问题奶粉事件、毒豇豆事件非从根子上入手解决不可,不革除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出多门”,不在制度设计上严格保证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敬业意识,就难以杜绝悲剧重演。 [全文]
  • [今日论语]回想起南勇给公安部颁奖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02 14:06
      尽管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包括南勇。但2010年3月1日还是应该载入中国足球的史册。这一天,新华社记者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得到证实,南勇、杨一民、张建强因操纵足球比赛涉嫌收受贿赂犯罪,经检察机关批准,予以依法逮捕。   其实,早在1月21日,南、杨、张三人“接受调查”的消息被证实,大家就已经知道,等待三人的命运,会是什么。   将中国足协的实际最高领导人逮捕法办,可谓是中国足球扫赌打假的重大胜利。如此,充分体现了执法部门惩治腐败、整顿足坛的坚强决心。公众“只抓小鱼,不抓大鱼”的担心,一扫而空。甚至,让几乎已经对中国足球绝望的球迷,又看到了振兴中国足球的信心和希望。   看到这条消息,我不由又回想起南勇给公安部颁奖的滑稽一幕。那是去年12月4日晚,在中超颁奖典礼上,南勇“亲自”把“特别贡献奖”颁给公安部。南勇用“致以崇高的敬意”一语,对公安部在这次打假扫赌中的贡献,表示感谢。尽管当时谁也不是诸葛亮,都没料到南勇会“进去”,但不少有识之士指出,此举不妥。同事小娴次日就发表了评论《颁奖应避嫌》,文中说“在这个节骨眼上,足协偏偏给公安部颁奖,不够智慧,至少时机不对。就算初衷是出于真心感激,结果仍容易让人产生联想……总之,如此容易引发遐想的奖项,不颁也罢了”。小娴的话,说得比较含蓄。有网友说得就直白多了——“南勇这是在求饶吧?”   现在南勇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我们无从得知他满脸堆笑给公安部颁奖时的心情和这样做的初衷。可以肯定的是,在他的笑容下面,是不安、害怕、恐慌……南勇并不傻,但为什么会做出“给公安部颁奖”这么可笑的事来呢?唯一的解释是,当时,面对公安部门扫赌打假风暴,南勇已经方寸大乱,他要想尽一切办法,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至于所作所为是聪明还是傻,就顾不得了。这,许是出于“本能”吧?   违法者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大概真是一种“本能”——往小里说,一个人开车闯红灯被交警拦下,也会不由自主地求饶,求交警不要开罚单;往大里说,那些位高权重且贪赃枉法者,一旦发觉露了马脚,就会利用他的关系、他的权力,去执法部门“打招呼”,甚至是“打点”,以期大事化小、化了。这,正是惩治腐败的难度所在;这,就需要执法部门不徇私、不手软,对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不管犯罪分子权再大、位再高,也要坚决将其绳之以法。   对位高权重的犯罪分子不徇私、不手软,公安部在这次足坛扫赌打假中,给执法部门作出了表率。 [全文]
  • [今日论语]如何实现“保障公共安全”立法初衷

    来源:新民晚报2010-03-01 13:47
      今天上午,《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修正案(草案)》交付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17次会议一审。立法争议焦点看似“谁该为犬类强制免疫付费”;实质却是,怎样的制度设计才能实现“保障公共安全”的立法初衷。   有一份草案认为,应由饲养者承担狂犬病强制免疫的接种成本。理由是,目前国家规定的四个强制免疫病种都由各级财政付费,但其中并不包括“狂犬病”。同时,狂犬病免疫不涉及禽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质不同于“四个病种”的强制免疫。此外,如果财政为饲养犬类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免疫费用,对不养犬的人有失公平,甚至误导养犬管理。   近年来,人们反思“部门立法”的种种利弊时,本位主义造成的单向思维备受批评。在“谁为狂犬病强制免疫付费”的问题上,“部门立法”再次显示出刻舟求剑式的简单化倾向。   其实,无论养犬是否“个人爱好”,“狂犬病强制免疫”都是公共安全问题。去年3月,陕西汉中暴发狂犬病疫情,3个月内,11人患狂犬病死亡,6200多人被咬伤。当地政府为控制疫情,捕杀3万多只狗,“屠狗风波”暴露了犬类防疫存在制度缺陷。本市虽未发生狂犬病暴发疫情,但防控存在隐患。狂犬病强制免疫虽“不涉及禽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但它却涉及公共安全,其严重程度决不亚于“质量安全”。此其一。   目前,国家规定的四个强制免疫病种没有“狂犬病强制免疫”,但国家并不禁止地方财政为涉及公共安全的“狂犬病强制免疫”付费。外省市已有规定狂犬病强制免费免疫的先例。此其二。   本市针对犬类管理,上世纪80年代是“禁止养”,90年代是“限制养”,如今是“规范养”——因为曾经的思路难以实现管理目标。仅以养犬证为例,每年1000元-2000元的费用,初衷是要提高门槛,减少养犬数量。迄今,本市有证犬约13万只,无证犬约50万-70万只,“高门槛”适得其反。因此,狂犬病强制免疫收费,也未必能遏止“无证犬”的增加;反之,假如狂犬病强制免费免疫,让“免疫犬”翻一番,那就意味着,人们患狂犬病的几率降了好几倍。城市管理有效保障公共安全,正是每位市民都需要的“最大公平”。此其三。   制定公共政策,需要测算执行成本。狗的寿命通常是15年,一针狂犬病疫苗成本20元,每年接种,一只狗的“终身成本”是300元,80多万只狗,财政能否承担?在“财政承受力”和“公共安全”之间,立法需要两害相权取其轻。或许,“制度群”的合力能解决这个问题——动物防疫立法衔接制定中的犬类管理立法,降低养犬证“收费门槛”,引导养犬人主动办证;有了“身份证”的犬类都能免费免疫,无论是养犬人,还是公共安全,都将从中受益。无论如何,立法权衡利弊,不能因为“简单利益”的争执而忽略对“根本利益”的考量。 [全文]
  • [今日论语]五姐弟溺水意外悲剧的警示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26 13:52
      昨天下午,浙江天台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就五姐弟溺水死亡事故召开新闻发布会。据县公安局政委、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介绍,这起事故最终原因为,五姐弟死因为溺水而亡,而非他杀。   不是绑架,不是谋杀,这是一场“意外”!事故最终的定论多多少少减轻了一些人们的心理压力。然而,这场“意外”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五名孩子,最大的13岁,最小的只有7岁。人们实在不敢想象他们掉入水塘中互救时有过怎样的挣扎与努力,人们也实在无法想象这五名孩子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有过怎样的恐惧。照片中五名孩子的音容笑貌刺痛着活着的人们。   在事故原因公布之后,很多人都在“假设”。如果这些年幼的孩子始终都在父母或亲人的陪伴之下,如果这些孩子多多少少熟悉一些水性,如果他们能够意识到水塘的危险,如果村子里还有比水塘更能吸引孩子玩乐的地方,如果水塘周围有栏杆围护着孩子们靠近不得,那么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可惜,所有的“假设”都没有发生。   央视《新闻1+1》在评述这起事件时,题为“我们的五个孩子”。是的,这出意外悲剧虽然发生在浙江天台,但它留给公众的警醒却不仅仅局限在天台——儿童安全教育确实应该受到格外重视了!   在儿童安全教育方面,城市里的孩子相对要好一些。除了必要的课本知识外,老师和家长都会不时地为他们灌输安全意识,比如远离水火、不和陌生人说话、不随便吃陌生人送的糖果、电话号码不随便告诉陌生人等等,包括电视节目在内的大众媒体,也时不时地会以儿童安全教育为题材作普及教育,耳濡目染之下,城市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强一些。相比之下,农村儿童的安全教育却要匮乏得多。   在农村,相对宽广的自然环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孩子们安全意识的培养,更重要的是,家长们对孩子生命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远远不够。家长们忙于生计,习惯于对孩子进行“开放式”的培养,在家能够吃饱穿暖,在学校不旷课成绩能够跟得上,家长们便不再过多干涉孩子们的生活了,更别说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用火、用电、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方面的教育了。不仅仅家长对此不重视,在学校里,老师也很少向孩子们补充这些“课本之外”的知识。在农村,成年人安全意识的欠缺,为孩子们的安全埋下了隐患。成年人安全意识的欠缺不单单体现在对孩子们教育不够的问题上,在一些可能会引发安全隐患的设施建设中,他们也缺乏应有的足够重视。在此起事故中,水塘责任人防护不严密就是一个教训。   五个幼小的生命离我们远去,悲剧无可挽回。悲痛之下,但愿这起悲剧敲响的警钟能够警醒每一个人,从此不再有类似的“意外”发生! [全文]
  • [今日论语]新生代农民工在“用工荒”博弈中成长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25 13:45
      一年一度,春节过后,沿海地区总是要上演一回“用工荒”,用工缺口一次比一次大,这一回,好几个城市的用工缺口接近百万人;导致“用工荒”的问题也越积越多,从企业到城市,个个都有难念的经。   媒体在调查沿海各地企业“用工荒”时,直指企业用工条件的苛刻和城市生活成本的增加,而在这两个原因之下,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其背后的雇佣博弈。用工要求越来越高的企业、城市,与工资福利、权利待遇期望值越来越高的农民工之间的相互观望,使得制造业就业市场上的这场博弈从经济现象逐步演变为社会现象。   和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就业市场博弈一方——农民工群体的主角转换了,以前跟着父辈一起外出的“80后”年轻一代的农民工成长起来。虽然,他们仍然沿袭父辈一样如候鸟般穿梭于家乡与打工城市的传统,冬去春回,以年为单位,计算自己与一个企业、一个城市的关系。但是,当他们重新再出发时,他们思考的已不仅是这一年还能挣多少薪水回家。他们有更长远的考量,包括能否在新岗位上获得晋升机会,有没有发展前途,是不是能得到更多的教育培训等等。   他们从这一次次的就业博弈中学到的还不止这些。同工同酬之外,他们更渴望能同城同权——子女入学、社会保障、合法权益,甚至政治地位等等,都在他们积极了解并努力追求的范围之内。他们已经超越了父辈的梦想,不满足于成为生产流水线上的一颗螺丝钉,而是希望与自己所工作的城市能有更紧密的关系,是真正的融入而非是进入城市。   对企业和城市而言,如何面对“80后”农民工是个新课题,他们是有文化、有思想、渴望独立的一群。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找到解决新时期“用工荒”的钥匙,那些试图提高薪资、降低招工标准,或是搞作秀式的“应聘抽奖”一类的招数,都无法再次取信于这一群体。前两天,上海出台政策,将在全国大城市中率先实现对农民工子女实现100%的免费义务教育,即是一种突破,它用公平赢得了农民工群体的信任。倘若顺应这样的思路解决“用工荒”,相信“用工荒”这个词语会在不久后消失。   见证并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用工荒”的年轻一代农民工,他们的成长将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怎样的变化?这是个充满想象力的话题。经济学家说,这些新生代的农民工正在倒逼企业技术升级,他们何尝不在倒逼城市管理升级,用自己在城市的艰辛脚步,丈量社会文明进步? [全文]
  • [今日论语]干部作风决定城市“软环境”

    2010-02-24 13:57
      锤炼作风、砥砺精神。新年首场会,韩正市长批了干部作风。在日前举行的市政府新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上,韩正市长谈到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时表示,领导干部抓工作必须深入到基层一线,要精细,把精力花在推进工作落实、提高效率上,不能大而化之。   干部抓工作深入不深入?工作做得细不细?推进工作讲不讲时间节点?能不能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这些问题关系着上海这座城市的发展,更关系着民生福祉。尤其在当下,上海受国家之托,承办世博会;作为全国的经济中心,上海又承载着率先调结构、谋发展的重任。重任在肩,不能让干部作风影响工作效率。干部不到基层蹲点,怎能知道群众的所想所怨?干部没有扎实过硬的作风,怎能避免不做拍脑袋的决策?干部如果是个“拖沓官”,又怎能指望工作效率自动提上来?   从某种意义上说,干部作风决定着城市各项建设和发展的“软环境”。如果老百姓碰到的干部,是说实话、鼓实劲、办实事的,城市就会变得越来越“宜居”,越来越美好。相反,有如韩正市长举例时说到的那样,行政区划调整,市民遭遇交费难,买了新车都不能开,干部对老百姓的实际困难不关心,工作作风不实,老百姓的生活就没有那么顺当。   如果没有良好的“软环境”,企业家就会离开,各种各样的人才都会感受到压力和问题。“软环境”说到底是发展经济、承办大事的硬条件。创造良好的硬条件,就要狠抓干部作风。干部在工作要敢于较真、碰硬,这样才能保证执行力。否则,重点工作协调来协调去,意见没统一就一直拖着,那怎么行?干部能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抓好落实,那一个城市的“软环境”必然会好起来。   抓干部作风,要抓管理机制。评判一位干部能不能干好事情,作风实不实,硬不硬,不能凭印象。正如韩市长所说:“工作是否高效关键靠机制。”在分解任务、责任明确的基础上,要建立对干部严格、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通过机制性的奖励和约束,引导干部把工作做得“及时”、“精细”。抓干部作风,就是要彻底杜绝“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开会议来议去,最后问题还是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的现象。   干部优良的作风,首先要从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入手,除了机制约束,同时还要引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执政。干部作风优良,才能得民心,才能真正解放生产力。   [全文]
  • [今日论语]春节公示干部有形式主义之嫌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23 14:03
      12日至18日,重庆涪陵区公选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网民质疑“不公正”。涪陵区委组织部称,公示时间非有意安排。   按涪陵区委组织部的说法,是公选程序刚好进行到这里,按程序确实该在春节期间公示,到了该公示的时间如果不公示,有人肯定会有说法。   这种说法看似有一定道理。但公示的目的是为了监督,而今年2月13日是大年三十,许多单位早就放假,7天公示期里只有12日一天是有效工作日,在这样的时刻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有可能使公示沦为形式,难以达到公示的目的。   干部任前公示,是干部任用制度的重要一环,有了这个环节,可以避免干部任用出现问题。这个制度,也已经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但是,涪陵区这次公示期在节日期间,就会使公示效果大打折扣。等放假结束,公示期也结束,公示者自然取得合法任职资格,即使有法定难以任职事由,但由于在公示期结束前没有有效表达,自然失去效果。   节前进行任前公示之所以引发质疑,大约有两方面因素。   其一是组织部门虑事不周,做事粗放,将用人这么重大的事太过随意,有搞形式主义之嫌。政府工作的成败关键在用人,用人不当,误国误民。可见,任前公示绝非小事,必须程序公正公开,有利于大众监督,让合格的人用到合适的位置上。   但在个别地方,个别部门的任前公示本来就形式大于内容,许多候任者的公示材料只有学历、年龄、从前所任职位、拟任职位等简单的内容,根本就难以让大众充分了解和有效监督。现在在公示时间上再安排得这么不得当,更加让公示形式化。   其二是公选程序存在缺陷,在定公选办法和程序时,没有考虑节假日因素。   许多法定期间都是遇节假日自然顺延的,比如立案、送达期间。干部任前公示期之所以会安排春节期间从而引起质疑,根本上来讲还是制度安排有缺陷。如果有了刚性的遇节假日自然顺延的公示制度,就是有人想逃避监督也很难。因此,这一“公示门”正暴露出公选干部制度的不完善,各级政府应当尽快亡羊补牢,修缮制度,以让用人制度更加完善和公正。这是这起事件最值得重视和反思的地方。 [全文]
  • [今日论语]让心理陪护与“变相色情”脱钩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22 14:02
      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如今的职业早就不再局限于“三百六十行”,许多新职业应运而生。不过,其中一些新职业的诞生,却伴随着争议,甚至质疑。即将诞生的注册心理陪护师,就是最近的一个例子。有这样一种担心,认为心理陪护师职业的问世,可能导致一些非法“服务”借机披上合法的外衣。   这样的担心,似乎是过于敏感了,毕竟,从职业性质上说,心理陪护师与色情业风马牛不相及。如果仅凭心理陪护“一对一”的私密性,就给它盖一个“变相色情”的帽子,实在太过武断。极端一点说,任何职业都有滑向“变相色情”的可能;而反过来说,只要有明确的规范和严格的监管,再“暧昧”的职业也可以正大光明地进入人们的生活,例如英国某酒店突发奇想推出的“暖床员”,光是“暖床”二字已足够令人浮想联翩,但人家大大方方地提供商业服务,也让公众清清楚楚地看到,“暖床”服务正规又温馨。   在物质文明日益发达的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生活的充实。注册心理陪护师凭借自己的专业心理知识,陪伴在老人、儿童、患病者以及临危者等人士身边,以心理沟通的方式为他们提供心灵护理,正是适应了一定的社会需求,并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进步。事实上,心理陪护服务早已存在,只是一直缺乏合法的身份,因此,与其说是“诞生”了一种新职业,不如说是这种职业得到了承认,并被纳入行业监管的领域,从而获得了“新生”。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对“变相色情”的担心有一定的现实依据,即使有“草木皆兵”的夸张成分,也并不能完全一笑置之。一些地方确实曾出现挂情感陪护“羊头”、卖色情“狗肉”的“陪聊公司”,因此,工商部门对开办“陪聊公司”的申请是不予审批的。但即使是处于地下状态,这样的“公司”仍然存在,并且,由于这些“公司”打的是“精神陪护”“情感陪护”等招牌,这些本来洋溢着人文关怀的美好词汇,无可避免地受到了污染,甚至让人条件反射地想到了色情业,以至于好好的心理陪护师,也被往“特殊行业”上联想。   要让心理陪护远离“变相色情”的干扰和污染,首先要对鱼目混珠、违法经营者坚决打击、取缔;其次是要建立起严格的行业规范和监管制度,并不折不扣地加以执行。既然定出400课时的学习和考核,就不能允许出现权力寻租的空间,持证上岗绝不能变成“买证上岗”,没有资质的个人和企业一定要坚决关在门外。执业守则、行业规范,都应尽快制定。同时,相关培训也不应是填鸭式的应试教育,而应着力于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因为只有具有一批高素质的心理陪护人才,注册心理陪护师这个职业才能真正为自己正名,并焕发新生。 [全文]
  • [今日论语]春晚,植入了广告缺少了现实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20 14:17
      放眼世界,怕是没有一台晚会能如央视春晚这般,播出前,猜测不断;播出时,收视过亿;播出后,余响不绝。这不,今天打开各大网站,都有关于春晚的调查。新民网的调查显示,有多达73%的网友给的分数是“不及格”,其他门户网站的调查评分,也很低。   或许,网友的人群构成与电视观众有些差异,但观众普遍对央视春晚感到失望,却是不争的事实。大家意见最集中的,是广告植入太多了。我倒觉得,春晚最大的问题,是缺少了对现实生活的关切。整台晚会总体上,在回避现实,有的节目,甚至在歪曲现实。比如赵本山的小品《捐助》,让被捐助者拎着普通人根本喝不起的名酒去给捐助人送礼、磕头,不仅严重伤害了被捐助者群体的人格尊严,也严重歪曲了现实。   去年,赵本山的小品名为“不差钱”。春晚差钱吗?看看那越来越豪华的排场就知道了——那么多人伴舞、那么繁杂的舞台、那么晃眼的灯光。但是,有什么节目给人留下回忆呢?究其原因,就是节目缺少对现实的关切,缺少直指人心的力量。   其实,关怀现实,切中时弊,本身就是春晚的好传统,回想那些至今让人津津乐道的经典节目,如《宇宙牌香烟》、《超生游击队》、《打扑克》《警察与小偷》等等,不都是以针砭时弊见长吗?   婉拒春晚之邀的周立波,春节推出了“一周立波秀”节目,尽管有着包装过度、广告过多的毛病,但仍颇受追捧。这个节目最难得的优点,就是以2009年新闻为创作核心,就是针砭时弊。此外,曾经有人把2009年部分官员的“雷人话语”编成了很绝妙的小品,还公开见报了。   这样的思路,这样的创意,并不像马未都先生的文章一样有知识产权,春晚为什么不用呢? [全文]
  • [今日论语]给火车票实名制宽容的试行环境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12 15:03
      日前,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称,火车票实名制试点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试点地区票贩子炒票情况有所下降。铁道部副部长胡亚东也说:“总体上看,实名制在广州地区的试行效果非常好,实名制基本达到了推行时的目的,既稳定了春运期间的售票组织秩序,把票贩子猖獗的势头打压了下去,维护了春运售票秩序,又确保了广州站区的秩序稳定,真正做到了为老百姓着想,没有给老百姓增加更多负担。”   从试点经验和成效看,火车票实名制应该是利大于弊。虽然火车票实名制是民心所向,但在一片叫好声中,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有人质疑实名制的法律依据,有人说不能根绝“黄牛”倒票,有人说携带和查对证件增加了旅客和站务的负担。一方面,火车票实名制的试行,妨害到了部分人的利益操作,或者增加了他们利益操作的成本与风险,出现反对声音是必然的;另一方面,由于经验不足,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产生一些抱怨和情绪也都在情理之中。我们应该给火车票实名制一个宽容的试行环境。   相关部门应该经过今年的火车票实名制试运行,总结成功经验,找出还有哪些漏洞与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中哪些是人为的因素,哪些是制度的因素。流程可以如何改造?方法可以怎样改进?实名制的经济成本与社会效益究竟如何?等等。这些都需要认真评估和调研,以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火车票实名制,为这一制度能够推广、服务来年春运做准备。   基于运输力等各方面的原因,面对国人大多希望与家人团聚的诉求,春运问题要想一朝解决,是不可能的。同样,也不能寄望于火车票实名制彻底改变春运现状,恐怕问题还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实行火车票实名制,最大的好处是回应了民意,推进了买票的透明程度,增加了铁路内外勾结腐败的难度,让乘客买到了原价票,少了窝心、堵心。这是方向,对正确的,要坚持。目前已有权威机构在对实名制实施的效果作调查研究,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希望有关机构不仅做经济效益的评估和调研,而且也做一个包括社会效益、乘客意愿、成本边际、改进建议等在内的全面调研和评估。   火车票实名制,在国外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印度早在100多年前就实行了火车票实名制;泰国、丹麦、俄罗斯、古巴等国家,都实行了火车票实名制。为减少检票上车时间,印度将检票程序后移到了每节车厢门口,而且配备了手持式验票验证设备,提高了效率。丹麦正在尝试让实名制带来的个性化服务和网站订票流量成为新的利润源泉。国外的这些先进经验和做法,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希望火车票实名制能够在全面总结试行经验、检讨改进不足的基础上,尽快成熟和完善起来。   [全文]
  • [今日论语]“诈捐门”差的岂止是钱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11 14:44
      不知道眼下章子怡是不是明星中最烦恼的人。“诈捐门”哄嚷了十来天,她本人不见踪影,只有一个经纪人出面做代表,先是一派“不差钱”的自信口吻否认指证,捱过一周后赶在红基会公布账目前补上钱道了歉,偏要将差钱的原因说成是会计的粗心“误会”。若过了一年多,账上多留了钱还发现不了,这样“粗心”的财务倒是真该换换了。   经纪人的道歉与解释没有换来网友的谅解,反而被质疑为“丢卒保车”的障眼之举。因为章子怡在戛纳为中国汶川地震高调募捐到底收到了多少善款,去向如何,俨然是另一笔更大的糊涂账。其总额到底是当时宣布的100万美元,还是传说的500万,或是经纪人回应的40万美元,上下进退之间,差的可不是一点儿钱——不过,比起章子怡的明星身价和在公众心目中的社会形象价值来说,仍然算是一笔小钱。   或许章子怡并不是这么算账的。不然很难让人明白,事发至今她为何迟迟不拿出有关捐款的账目清单,甚至都没有直面媒体,给公众一个诚恳认真的解释?难道在她心目中,“诈捐门”不过是名人在世难免遇上的负面新闻中的平常一种,炒热之后自会过去,个人的诚信受损、品行短缺的公众评价,可以与无聊八卦的“泼墨门”等量齐观,没啥大不了的?   很愿意相信,章子怡只是由于“无知”和手下人的“误会”而犯错。毕竟,中国的明星和富豪阶层大规模地加入慈善募捐,乃至成立基金会、运作公益活动,也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有热情无经验,遭遇逃捐,说了大话,出几笔糊涂账,都在情理之中,纵然认栽,也未必有多丢脸。怕的,反而是诚恳、坦荡的基本品性和道德感的缺位,是对于慈善事业的真正信念和社会责任意识的缺位。   如今的明星都爱做慈善,“玩”公益。但不知道其中有几成明星、富豪,是在人生成功、成名之后,出于人生的思考与感悟,真正怀抱爱心,利用个人的社会影响力做公益的?又有多少人只将“公益”、“慈善”当作赚取个人身价、打造市场形象的经营手段?虽然中间的慈善演出过程相似,但动机决定结果。若仅有功利私心而少了爱心,单想凭高超演技赢得掌声,这样的慈善终将难以为继。   比起少掉几笔钱,这场“诈捐门”事件中明星言行不一、以慈善炒作人气而不负责任的行为方式,以及相关机构对慈善捐款的少审计、不公开、无监督现象,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更甚。联想到某些明星大做虚假伪劣产品广告敛钱,被批评后却振振有辞、百般推诿的情状。这样的明星、名人“新闻”多了,很容易对于年轻一代的人生信念、价值观和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产生负面影响。 [全文]
  • [今日论语]由身份证语病想到“公文听证”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10 13:53
      咬文嚼字的语言专家果然是火眼金睛,在一张小小的二代身份证上挑刺,竟发现四个语病!按《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的说法,看到如此错误百出的用语用词用字混乱状况,真的内心十分苍凉。   面向公众、传播广泛的文字,其实就是一种特别意义上的“公文”。居民身份证上大大小小几十个字,竟也有那么多的差错,令人匪夷所思。这样的“公文”是怎么草拟、怎么审核、怎么定稿的?由此想到,现在各种听证会盛行,在“公文”正式面世前,是否也来个“听证”,请专家和公众集思广益,咬文嚼字,再三推敲,反复斟酌,使之成为“不刊之论”?假如第二代身份证经过这样一个程序,应该就不会如此丢人现眼了。   推而广之,其他在公共场合应用的文字,假如能让专家和公众“横挑鼻子竖挑眼”,就既能维护汉语的纯洁性,又能正确传递信息,便利群众。比如,公共交通的指引标志、道路上的导向牌,虽然文字寥寥,却是每时每刻被公众关注、阅读率极高的“公文”,倘文字不准确、语意不明晰,不仅让人“吃药”,也有欠文明素养。前不久,上海出租车上的标志统一更新,无疑方便了乘客,但一经亮相,就有人指出,出租车顶灯上的文字不确切。如“待运”“电调”“停运”,或显得不够礼貌,或简略得让外来客不知所云。但刚推出的新标志,怎么可能说改就改?而假如在推出前就让大家来一番评头品足,将这些文字表达得更有文采更为妥帖,不是更好吗?   类似的教训还真不少。如地铁站的站名,使用前“闭门造车”,拍脑袋搞定,结果实践表明并不合适,无奈中再修改,浪费了钱财不说,也对群众造成诸多麻烦。要是在通车前,在车站站名尚未最后确定前,就让公众献计或挑刺,会省了多少事!而目前,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地面公交、轨道交通、铁路、机场,不胜枚举,每天在困扰着众多乘客。   看来,公众场合的“公文”举行出台前的“听证”着实大有必要。当然,这种“听证”并非仅仅开会即能奏效,而应该是动态的推敲、检测、督查,在模拟实战的环境中进行。据悉,即将投入运营的虹桥机场新航站楼,前几天举行了第二次综合模拟运行,请来1650人次模拟上海往返北京、青岛等13个航班的旅客流程,其中大多是大学生、街道退休人员,由于这些“旅客”乘机经验少,更能“考验”新航站楼是否人性化。“旅客”们在候机楼内标志标识的“指引”下,自行进入办票值机、行李托运、安检、候机、登机等流程,及时体验导向的标识文字是否准确,随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这不啻一次“听证会”。而这样的方式值得借鉴、值得推行。   [全文]
  • [今日论语]侵犯执法民警最终侵害公众利益

    来源:新民网2010-02-09 14:05
      去年,全市共有500多名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不法人员,依法受到处理。日前,市公安局领导上门看望慰问执法中受到不法侵害的民警时鸿福,并送上“民警保护基金”。   市民碰到各种侵害,第一反应就是找警察,但作为公众的保护者,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都无法保障,那谁来保障公众的权益?去年9月8日9时许,杨树浦路某号居民陈某因家中滴水与楼下邻居发生纠纷,居委干部上门调解时,被陈某用刀戳伤。时鸿福接警赶到现场处置。为了保护居委干部,时鸿福遭到犯罪嫌疑人陈某的突然袭击,造成身体多处受伤。像这样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权益,人民警察长期处在处理各种矛盾的最前线,特别是派出所、治安、刑警、交警等一线民警在执行公务时,遭受围攻殴打甚至暴力袭警等不法侵害事件时有发生。在执法过程中,民警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这不仅仅关系到他们的人身安全,也践踏了法律权威性,而最终受到侵害的,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如果不能认识这层关系,我们就很难认识到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性的意义。即使有公民认为人民警察执法不当,也应当依法申诉,而不能轻易采取过激行为,将自己由和谐的“警民关系”中抽离出来,置于违反社会秩序、背离公共利益、损害法律尊严、破坏社会和谐的对立面上。   当然,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不法人员,将被依法处置;而相关部门设立的“民警保护基金”,也是对民警权益保障的一种有效尝试。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都有责任通过关爱、支持,甚至立法,让公安民警能挺直腰杆来为民执法。有律师建议设立暴力袭警罪,这个建议不错。现行《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显然不能适应于暴力袭警行为。而暴力袭警行为社会危害性强,公然挑战和损害国家权威、法律尊严,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让广大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大大降低。   对公安机关来讲,一方面要理性地认识“警民关系”,在解决矛盾“慎用警力”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和约束民警执行公务时依法办事、认真履职、文明执法。但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切实保护好民警的执法权益,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对民警的不实投诉要认真查清,要依法打击恶意诬告、陷害民警的不法人员,不能让正当执法的民警背上“破坏警民关系”、“轻视警民关系”的思想包袱,要切实保护民警保卫社会安宁,保护人民权益的积极性。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就是保障公民的安全和切身利益。 [全文]
  • [今日论语]莫被文强“旧功”遮住“法眼”

    来源:新民晚报2010-02-08 14:31
      昨天,备受关注的文强案法庭审理阶段结束。辩护律师杨矿生在发表辩护词时说,文强系一时“失足”违反了党纪国法,鉴于其是“打黑英雄”,曾为重庆治安做出贡献,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文强在最后陈述中也念念不忘“目睹了张君等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审”。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对杨律师避重就轻的发言,似乎不好过于苛责,毕竟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都规定,辩护律师有权“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而文强当然也会拼命抓住“打黑英雄”这根救命稻草。   不过法官们、公民们且莫被他们的“有功论”蒙蔽了眼睛!   日前,“打黑局长”王立军罕见地评价了昔日副手:“文强这个人长处很多,是一个很熟悉业务的干部,而且这些年,做了很多贡献。”“不能因为他人生中有缺失,就把过去人家的历史全否定了”。   显然,王立军的“有功论”和杨律师、文强的“有功论”,完全不是同一个层次的判断。王局长当然不是在为文强开脱罪责,却为我们正确评价文强提出了一条正确思路:历史的归历史,法律的归法律;不能因一个人违法犯罪而否定其历史贡献,反言之更不能用历史的评价替代法律的评价。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显然,刑法并没有规定被告人的历史功绩可以折抵或影响刑罚,而只是规定被告人被刑事追究后揭发他人犯罪等立功行为可以作为从宽处理的情节。一个人的历史贡献也无法降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恰恰相反,由“很好”到“很坏”,表明了犯罪的“恶”。因此,“有功论”可谓既无合法性,也无合理性。   即便文强被采取刑事措施以后真有立功行为,笔者认为也必须谨慎对待。为什么?一是因为文强的犯罪事实特别恶劣,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其功远远不足以抵其过之毫厘。二是刚刚下发的《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要求,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检举揭发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其他犯罪线索,即使依法构成立功或者重大立功,在量刑时也应从严掌握。对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如此,对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又岂能例外?   总之,对待文强之“功”,不但要分清“功”的语境,更要严格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手握生杀予夺大权的法官们,切莫被浮云迷住了“法眼”,更不要辜负了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社会安宁和司法权威、政治清廉的期待。 [全文]

政府资讯

市政府
我想看
数据加载中...